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扬人职(中)[2008]37号 关于公布高蓓具备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8]37号 关于公布高蓓具备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12
扬人职(中)[2008]37号 关于公布高蓓具备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中)[2008]37号 关于公布高蓓具备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 2025年淮安市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 扬人职(中)[2009]10号 关于同意初定刘伟等17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09)26号东海县小学教师高级评审结果1
  • 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水人〔2026〕4号)
  • 淮人社发(2014)12号,关于公布陈蕾等五十三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5]47号 关于同意初定王少锋同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23)27号关于公布2023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1]7号 关于杨建国等85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