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扬人职(中)[2009]39号 关于公布陈强等4人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9]39号 关于公布陈强等4人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14
扬人职(中)[2009]39号 关于公布陈强等4人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中)[2009]39号 关于公布陈强等4人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社职(高)[2016]12号关于公布刘静等6人具备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15号,关于公布周婷婷等八十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2]2号关于公布认定陈翠萍等83人具备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06]8号地方工程中级
  •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初定(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18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0)19号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地方经济师资格评审结果
  • 连职称办(2006)25号小学高级教师(赣榆县)
  • 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76 号)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