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职(高)[2009]5号 关于公布刘正良等40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9]5号 关于公布刘正良等40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15
扬人职(高)[2009]5号 关于公布刘正良等40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高)[2009]5号 关于公布刘正良等40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扬人社职(高)[2017]17号关于公布佴雪芹同志具备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人社部部分专业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淮人社发〔2016〕254号转发陈国锋等539人具备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表
2024年常州市本级第二季度初定具备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公示
淮人社发(2014)349号,关于公布王红玉等43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2]22号 关于公布管学斌等34人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398号,关于转发王星梅等二十七人具备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5]11号关于公布钱岗等671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电力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