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扬人社职(中)[2011]43号关于同意初定郜平光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1]43号关于同意初定郜平光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18

扬人社职(中)[2011]43号关于同意初定郜平光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社职(中)[2011]43号关于同意初定郜平光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海职称办〔2024〕1号)关于初定张晓欣等500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陈静等6人具备水产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6]28号关于公布曹勇等14人具备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09)77号初定张兆金等四位同志中级资格
  • 淮人社发〔2011〕472号,关于转发陈树国等十六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 连职称办(2023)45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连云港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9)6号文
  • 2021年常州市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