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4]33号关于公布陈丽华同志具备公证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4]33号关于公布陈丽华同志具备公证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21
扬人社职(高)[2014]33号关于公布陈丽华同志具备公证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社职(高)[2014]33号关于公布陈丽华同志具备公证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公布2022年4月无锡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淮人社发〔2020〕156号关于公布熊刚芝等81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1]3号 关于同意初定叶仕文等4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开展富阳区2024年度第二批中级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480号,关于转发张义瑞等四人具备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1]7号 关于杨建国等85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1]16号 关于公布陆安君等127人具备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泰州市医药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江苏省机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