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7]43号关于公布王爱民等2人具备律师、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7]43号关于公布王爱民等2人具备律师、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24
扬人社职(高)[2017]43号关于公布王爱民等2人具备律师、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社职(高)[2017]43号关于公布王爱民等2人具备律师、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常州市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公示
关于公布2021年无锡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4]14号关于公布徐晓明具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余杭区制造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9]31号 关于公布王久明等39人具备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使用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