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扬人社职(中)[2017]37号关于公布孔燕等2人具备主管中药师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7]37号关于公布孔燕等2人具备主管中药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24

扬人社职(中)[2017]37号关于公布孔燕等2人具备主管中药师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社职(中)[2017]37号关于公布孔燕等2人具备主管中药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报送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补办转为电子证书的公告
  • 扬人职(高)[2002]8号 关于张永定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9〕186号关于公布姜雅典等314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2025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核结果公示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应县工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8〕446号)关于公布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淮人社发(2014)360号,转发张德善等79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2]26号 关于公布孙婷等13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