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社职[2018]17号关于同意认定周兴华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18]17号关于同意认定周兴华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25
扬人社职[2018]17号关于同意认定周兴华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社职[2018]17号关于同意认定周兴华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连职称办(2023)22号关于公布许绍龙同志乡村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8〕294号转发盛素香等3人具备农业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7]23号 关于同意初定刘成武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0]41号 关于陈平元等90人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9〕187号关于公布魏楠等97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南京市2025年11月初定中级专业技术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关于公布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8]22号 关于同意初定卢涛同志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06)56号刘永华同志技工学校教师中级
2025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常人社职〔2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