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0-04-07

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扬职称〔2020〕2号).pdf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社职〔2023〕2号 关于公布吴卫顺等27人具备乡土人才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关于公布2025年南京市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2024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2020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结果公示
  • (泰人社发〔2021〕213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泰州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22〕189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海陵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问: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能否申报职称?
  • 淮人社发〔2020〕154号关于公布王晓娟等132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96号-关于公布张媛媛等18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