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社职[2020]34号 关于同意认定颜平海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0]34号 关于同意认定颜平海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21-01-18
扬人社职[2020]34号 关于同意认定颜平海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社职[2020]34号 关于同意认定颜平海等2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4)89号,关于转发张英姿同志具备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南京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6年度生物医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6〕30号)
江苏省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
淮人发〔2008〕213号,关于转发朱海波等十三人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南京市石化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05]43号 关于公布丛宁、黄仁国、王家军等3人具备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公证专业二级公证员资格条件(试行)
2021年度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