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具体见附件
附件下载:
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2]3号关于公布郭连镇等3人具备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6]19号 关于公布认定韩太升等16人具备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7)20号关于公布连云港市2017年国土资源工程专业初级考核认定结果
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扬人社职(中)[2017]27号关于同意认定华兵等31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35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省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轻协〔2025〕2号)
连职称办(2023)21号关于公布2023年连云港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