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2-03-21
附件下载:
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无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公布盐城市2021年水利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07)26号技工学校教师中级
  • 淮人社发〔2018〕280号关于公布杨丽娟等26人具备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19]6号 关于公布张峰等40人具备工业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54号-关于公布袁长兵等501人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审计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5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律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 关于公布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20)36号关于公布2020年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