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4-01-11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4年无锡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价)委员会第二批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1年度农业技术系列和水产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9)25号中小学高级报告文
  • 淮人社发〔2011〕27号,关于转发张义贵等十一人具备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8〕470)关于公布泰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0〕366号,关于公布胡国祥等六十三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2〕365号,关于公布瞿永兵等一百一十四人具备农林系列、畜牧(兽医)水产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8〕295号转发王亚南等19人具备图书、文博、群文、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