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4-01-20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开展2025年度扬州市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灌职办[2024]4号关于张磊等15名同志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0〕315号,关于公布王文俊等五人具备农林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3年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6〕263号转发严方等41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机械工程、数字经济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淮人发〔2009〕163号,关于公布陈明芳等七人具备环境保护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05]39号 关于公布江国勤等12人具备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0]33号 关于公布祝青等17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2024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