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党校教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17号)
党校教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17号)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21-12-31
附件下载:
党校教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17号).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人社发〔2016〕208号 转发刘江等3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连职称办(2008)55号质量技术工程中级评审结果
扬人职(中)[2000]67号 关于鞠培峻等肆人具备馆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淮人发〔2008〕130号,关于转发姚丽鸣等十一人具备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22〕86号关于公布徐子晨等433人具备相关中、初(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