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1号)

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1号)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1-12-31
附件下载:
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1号).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淮人社发〔2016〕251号 关于公布高录贵等99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江苏省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高级研修班“人工智能装备助力产业升级发展”项目开班通知
  • 关于公布2023年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 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2021年泰州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 关于报送2025年全市新闻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扬宣通〔2025〕7号)
  • 扬人社职(中)[2010]29号关于公布钱汉松等40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地方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5年南通崇川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人社职[2024]14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相关评审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