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1-12-31
附件下载:
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连职称办(2008)41号档案专业初级考试结果
  • 2020年泰州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 扬人职(中)[2001]9号 关于钱文荣等75人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4)17号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评审结果
  • 扬人社职(高)[2005]26号 关于公布易炳权等5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4]11号关于公布凌玲等24人具备档案专业馆员中级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21〕35号)关于公布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