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群文资格条件2023(苏职称〔2023〕38号)

群文资格条件2023(苏职称〔2023〕38号)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5-04-15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扬人社职(高)[2011]2号关于公布王和平同志具备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发〔2008〕194号,关于公布王辉等二百四十二人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高)[2007]1号 关于公布戴敬具备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5]14号 关于公布冯纲同志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4]20号关于公布经霞等55人具备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6)44号关于初定唐星星等84位同志中级资格
  • 关于公布张惠芹等55人具备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95号-关于公布张国琪等18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5]1号关于公布陈志芳等4人具备环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