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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10月无锡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3-11-14
锡人社职〔2023〕6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
按初定要求,经考核合格,认定李亚帅等132人具备工程师资格,认定高嘉仪等131人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认定张丽等4人具备讲师资格,认定刘雅琦等15人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高迹超等6人具备三级演奏员资格,认定朱玉媛等2人具备主管药师资格,认定常胤等2人具备规划师资格,认定王霄源等2人工艺美术师资格,认定张曦具备三级律师资格,认定王兆丰具备馆员资格,认定陈谦具备农艺师资格。以上297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后。
根据《无锡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办法(试行)》,认定余有洋同志建设工程工程师资格,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10月20日起算。
附件:2023年10月认定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