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财会〔2025〕9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 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1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21〕74号)文件,并对照《通知》附件1所列“申 报材料目录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