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南京市三级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南京市三级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24-06-14
附件下载:
南京市三级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扬人职(高)[2000]7号 关于于忠林同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泰人社发〔2019〕231号)泰兴市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淮人发〔2008〕195号,关于公布沈培根等二百四十人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工工程、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连职称办(2009)52号初定刘进英同志中级1
扬人职(中)[2009]37号 关于公布马晨惠具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126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关于推荐无锡市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