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5-06-16
附件下载:
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泰人社发〔2020〕325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职(中) [2002]13号 关于朱宁已具备编辑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0]24号 关于丁健等23人具备高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苏网办通〔2026〕7 号 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富阳区2025年度第四批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06)55号初定朱石桥中级
  • 扬人社职[2018]13号关于公布雍雷等9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关于公布盐城市2020年艺术、图书、群文、广电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