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5-06-27
附件下载:
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淮人社发〔2013〕446号,关于公布吉飞等三十八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2〕447号,关于公布李源等三十六人具备冶金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4年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4]42号关于公布蒋大为等28人具备交通公路、水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9)6号文
  • 关于公布薛原等2619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17号,关于公布徐红梅等三十六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05]2号 关于公布陈可来等33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