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初定(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1-11-17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初定(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文件精神,根据2021年度省、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下半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定(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和本人自愿原则,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初定(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职校教师的初定(考核认定)职称,请按《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教人〔202147号)精神执行。

二、个人申报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11120日—1210日。

申报地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仅支持谷歌浏览器)注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纸质材料申报

受理时间:2021125日—12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盐城市城投商务楼(世纪大道19号)2楼服务大厅A16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5-80500058 68010738 80500738

材料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工作小结、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考核认定还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已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复核盖章后,报市职称办受理。

三、其他事项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127号)

2021年下半年市直初定(考核认定)工作,系首次使用省厅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申报人员需认真学习《盐城市职称初定(考核认定)申报操作指南》(附件)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盐城市职称初定(考核认定)申报操作指南.doc




相关下载:

(盐人社发〔2021〕27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17